闽商院委〔2021〕71号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6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重要论述落到实处,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美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校内外美育资源,落实美育工作责任制,增强做好美育工作的使命感。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校美育取得积极进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形成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美育教学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相互协调的美育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突出美育重要地位。加强美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更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全校教职员工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学校美育地位、功能、价值的认识。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实施美育教育的意义和重要举措,使美育深入每位师生心中,让实施美育教育成为全体教师共同意志。改善美育教育硬件条件,不断完善校园设施、美化校园,合理布置教学和活动场地,以美的环境陶冶情操、塑造心灵,营造浓厚美育教育的氛围。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后勤管理处)
(二)强化普及艺术教育。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教务处作为普及艺术教育管理机构,明确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每位学生修满2学分公共艺术课程方能毕业。以通识教育学院为依托,在通识课程体系中专设美育课程模块,加强全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开发与教学工作。
(责任部门:教务处、通识教育学院)
(三)提升专业艺术教育。依托艺术设计学院,坚持以一流为目标,注重内涵建设,围绕现代服务业,突出闽商文化传承特色,进一步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机制,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构建有利于形成新商科特色的美术创意专业群。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促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专业课程与文化课程相辅相成,深入实施艺术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不断完善艺术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卓越拔尖艺术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
(责任部门:教务处、艺术设计学院)
五、主要举措
(一)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开设“音乐鉴赏”“戏曲鉴赏”“戏剧鉴赏”“诗词鉴赏”“影视鉴赏”“美术鉴赏”“书法鉴赏”“舞蹈鉴赏”等方面的公共限选课程,每位学生必须选修其中一门方能毕业;开设“中国传统文化”“闽商文化”“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公共任选课程供学生修读,鼓励校内有相关学科背景的教师开设美育选修课。
(责任部门:教务处、通识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二)建强美育教师队伍。规范美育教师队伍管理制度,把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加大美育教师补充力度,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计入工作量。按照在校学生总数合理安排普及艺术教育教师,优化专业艺术教育教师结构,搭建院系、校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汇聚培养一批美育名家名师。积极引进美育师资高层次人才,改善美育师资结构,提升美育学术研究的整体水平。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加强美育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实施“美育教师培训计划”,统筹并分类进行综合美育、艺术教师、专业美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纳入我校教师培训计划。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做美育专题讲座,组织美育骨干教师到省内外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展览馆等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和交流。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团委、通识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三)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与理论研究。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优先支持美育类项目,为美育教学配备专用教室和器材,建设高质量美育慕课,扩大优质课程覆盖面。不断充实美育图书资源,促进美育数字资源库建设。大力开发具有民族特色、闽地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将福建优秀传统文化和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为学校的选修课。积极引导教师开展美育理论、美育实践方面的科学研究,鼓励教师开展美育方面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营造浓厚的美育教科研氛围,提高美育教师教科研水平,不断提升美育效果。
(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图书馆、通识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四)创新美育实践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造具有闽文化元素、商学院特色的艺术实践活动形式。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院系、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加大艺术团成员培养力度,带动校园文化活动开展,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将参加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发挥美育实践活动第二课程育人功能,探索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积极发挥校内瓷韵漆意艺术馆、百子瓷踪、福商物语、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馆等文化场馆的育人作用,建设校内美育基地;与连江、马尾等学校周边的文创机构、历史文化名村相联系,建设校外美育实践基地,引导学生通过参观、学习、体验等实践活动提升审美水平和人文素养,构建具有闽文化特色的美育实践体系。
(责任部门:团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五)开展校园艺术展演。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格调高雅、内容丰富、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好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社会文化团体进校园展演;各二级学院定期举办才艺展示、书画展、合唱比赛等校园艺术活动。充分挖掘学生的艺术志趣,大力支持各类艺术社团建设,并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以各项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为载体,努力加大美育资金投入,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健全社团管理制度。每年举办一次大型的社团巡礼节,不断丰富美育教育内容和形式。依托艺术设计学院现有资源,建设篆刻、漆画、书法等若干个富有特色的专业艺术社团,并遴选配备3-4名社团指导教师,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日常指导。
(责任部门:团委、各二级学院)
(六)推进文化传承创新。聚力产教融合,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础,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在传统文化艺术的提炼、转化、融合上下功夫,让广大青年学生在艺术学习的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鼓励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书香校园”诵读经典、“传承的力量”“五月的鲜花”等品牌活动。艺术设计学院应大力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活动,实施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以弘扬主旋律为己任,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为时代画像、为时代讴歌、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
(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艺术设计学院)
(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基本宗旨,加强校园文化总体规划。广泛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工程,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充分挖掘我校历史传统资源,加强对学校校训、校歌、校风等精神的凝练和归纳。因地制宜展开场馆建设和景观建设,凸显当代福商文化内涵,形成有福商特色的校园文化空间和人文景观。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教室、走廊、宣传栏、图书馆等,组织校园歌曲、舞台剧、舞蹈、影视、校园景观设计等作品的展示与推广,营造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推动教师文化的建设,定期开展教职工书画展、摄影展、合唱表演活动。充分利用三八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等节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开展美丽乡村之旅、红色之旅、美工制作、美食宴会等活动。做好最美教师评选和文明班级、文明大学生评选活动,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通过校园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
(八)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学校美育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美育教师和学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依托各类美育项目,积极开展对口定点帮扶、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和中外人文交流项目,加强与台港澳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
(责任部门:科研处、对外合作处、团委)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其中,教务处是美育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通识教育学院负责美育公共课教师的选聘、课程安排、美育实践活动指导等工作;艺术设计学院在做好专业艺术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发挥专业学科优势,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在学校整体预算中设立学校美育专项经费,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美育场所和设施器材配备,到2025年底基本满足课堂教学和校内美育实践发展的要求。积极引进社会资源,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
(三)完善评价督导。建立美育评价督导体系,把美育工作及效果纳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学校实际,建立美育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程序。每年组织美育工作检查考核,把履行美育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各学院工作目标体系,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
二O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