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院文〔2022〕14号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安排教学任务、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早日建成高水平应用型新商科大学,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制订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学校发展目标和区域知名商科大学的办学定位,以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等为依据,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具有“福商”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经管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突出、综合素质良好、商业意识敏锐、懂经营善投资的创新创业型商科人才。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加快推动思政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推动课程思政建设,做到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同时围绕 “四新”特别是“新文科”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加强学科交叉融合,深度融合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探索融入式校企(地)合作、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大学体育专项制教学改革,让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提升学生体质;加强美育教育,打造系列美育课程,提升学生认识美、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开设相关劳动理论和实践课程,推动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融合,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二)对接国家标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已形成的专业质量(评估)标准,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学类专业要提前参考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要求。围绕服务福建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和文旅经济和“六四五”产业体系,以拳头专业为核心,协同3-5个相关专业,建设系列专业群,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并努力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区域特点、行业特色、应用特色。
(三)重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
重构教学内容,将学科前沿知识、行业发展方向、最新科研成果等引入课堂,并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打造高阶性、创新性、有挑战度的一流课程。同时深化教学方式改革,全面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大优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进力度,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展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更为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性、合作性、研究性学习。
严格遵循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内在联系和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理论与实践课程结构合理,课程之间、课程模块之间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要科学设置课程,映射培养要求,建立起课程与毕业要求之间的逻辑支撑关系,要继续加大原有课程整合力度,画好“课程地图”,避免课程内容重复和课程学分碎片化。
(四)强化实践教学,促进协同育人
重视实践(实验)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优化实践教学内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构建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精简压缩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重视实践学时的落地和过程性材料的完整,鼓励开发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实践,包括科技创新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各类竞赛等;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撰写、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加强毕业实习管理,毕业实习要有计划、有方案、可执行、可检视;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切实保障实习实训质量,鼓励毕业论文(设计)跟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有机结合,真题真做。
加快拓展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校外教学资源,不断完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科教结合、国(境)内外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特别邀请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将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到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实验实训的安排和实施当中。
(五)突出专业特色,兼顾商科素养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在满足国标的前提下,体现各自的专业特色。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要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专业深入融合,推动原有专业改造升级;工学类、文学类、艺术类专业要体现学校商科办学特色,并充分发挥我校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优势,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课程资源,积极建设经管类公共选修课程供非经管类学生选修,使学生具备基本的商科素养。
三、培养方案总体框架
(一)基本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11个部分的内容,每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参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架”(见附件1)。
1.培养目标;2.毕业要求;3.学制及修业年限;4.毕业标准与授予学位;5.主干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6.教学运行安排表;7.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8.教学计划表;9.课程与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10.课程地图;11.专业建设委员会。
(二)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集中性实践课程组成,分为理论课程体系和实践课程体系。其中实践课程体系不仅包含集中性实践课程,还包含其他课程类型中的课内实践部分。
公共基础课程是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学生需要学习掌握的基本课程,为培养学生正确世界观、方法论和思维方法提供保证,注重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特别重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数学、计算机、体育、劳育、美育和创新创业等课程(详见表1)。
专业基础课程是指能支撑本专业发展的专业基础性课程,主要目标在于夯实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为专业核心课学习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数学类课程归属专业基础课程,经管类、理工类专业开设不低于12学分。归属同一个专业群内的专业基础课程要求一致,一般要求第1学期开出专业导论课。
专业核心课程是提升学生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核心,对提高该专业核心竞争能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是本专业区别于其他专业的标识性课程。一般而言,国家质量标准中规定必须开出的课程放到该模块。各专业要优先在该模块着手打造专业教育+思政教育、专业教育+美劳教育、专业教育+三创教育的标志性课程(群)。
专业选修课程指能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加专业学习的广度深度,形成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专业核心课形成逻辑上的拓展和延续关系的课程,可以按限选或任选模式开课。一般按照不低于学生此模块须选修课程的1.5倍供课。
公共选修课程重在启发思想、拓展知识面、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综合素质,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综合素养四个模块,每个模块开设一定数量的课程,分为限选和任选。要求所有专业学生在人文社科模块中选修三门,其中一门为“四史”课程,一门为外国语言文学类课程;经、管、文、艺大类相关专业学生必须在自然科学模块中选修一门课程,工学大类相关专业学生必须在经济管理模块中选修一门课程;在综合素养模块完成学校社会实践要求,即完成第二课堂项目类别中“力行”“担当”模块积分要求。要选修至少三个模块8个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不能选修与专业培养方案中其他模块相同或相似的课程。
集中实践课程是指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中适合集中实践的部分,旨在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相互支撑,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包括军事技能、专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其中专业实践以在2-7学期设置1-2周实践周(总计不少于6周)的形式开设,各应着重提升此部分课程设计的科学性,开出的能支撑培养学生综合实践和创新能力的课程;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8学期(开题环节可安排在第7学期)。部分专业如艺术学类、工学类专业在专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两项安排上可根据专业和行业需要适当调整,如根据校企合作需要,适当拓展毕业实习周数。
表1: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 学分及要求 | 备注 |
公共基础课程 | 思想政治类16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概论”5学分)、 形势与政策(2学分); | 《形势与政策》课8个学期全覆盖,每个学期8学时。 |
公共基础课程 | 大学英语课程,非艺术类8学分,艺术类6学分; | 实行分级教学,商务英语、日语专业无需修读。 |
公共计算机课程2门3学分; | 具体参考改革方案,计算机类专业可根据学情自行安排; |
大学体育4学分; | 5-7学期开出体育选修课。 |
大学美育2学分; | 从系列美育课程中选修2学分。 |
劳动教育1学分; |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课。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 | |
创新与创业基础2学分; | |
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1学分; 就业指导1学分; | |
军事理论2学分; | |
国家安全教育1学分。 | |
专业基础课程 | 专业群内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一致;数学类课程列入该模块;开出专业导论性课程。 | 《政治经济学》除国标要求外,工商管理类专业要求开设2学分。 |
专业核心课程 | 国标中规定必须开出的专业课程一般放到该模块。 | |
公共选修课程 | 从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综合素养四个模块中选修8学分。 | 要求所有专业学生在人文社科模块中选修三门,其中一门为“四史”课,一门为外国语言文学类课程;经、管、文、艺大类相关专业学生必须在自然科学模块中选修一门课程,工学大类相关专业学生必须在经济管理模块中选修一门课程;在综合素养模块完成学校社会实践要求,即完成第二课堂项目类别中“力行”“担当”模块积分要求。不能选修与专业培养方案中其他模块相同或相似的课程。 |
专业选修课程 | 按不低于学生此模块须选修课程的150%提供课源。 | 按任选或限选模式修读。 |
集中实践课程 | 军事技能2周(2学分) | |
专业实践(艺术类除外) | 安排在2-7学期,不少于6周。 |
社会调查 | 撰写一篇调查报告,调查主题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 |
(三)学制、学时与学分
1.本科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3-6年。
2.学分学时总量:国标有规定,以国标为准。国标未作出规定的,学分原则上不低于150学分,不高于170学分,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500(不含集中实践环节)。选修课程占比不低于总学分的20%,实践教学学分学时(集中实践课程学时学分+理实课程实践教学学时学分)占总学时学分:人文社科类学科不低于25%,理工类不低于30%。
3.学时学分折算:课程学分最小计量单位为0.5(《形势与政策》除外)。具体学分学时折算标准见表2。
表2:学分学时折算
课程 | 学分学时 |
公共基础课程、公共选修课程、 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 一般课程16学时计1学分;艺术设计类专业标准参照国标。 |
实践 | 军事技能、专业实践 | 1周计1学分,专业实践项目安排超过4周的按2周计1学分。 |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 2周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不计入总学分学时 |
集中实践课程1周按24学时折算 |
4.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的具体形式可分为卷面、报告、项目、小论文、作品、实验等。考试课程安排在期末进行,各专业每学期考试课程一般安排5门左右,专业核心课设置为考试。公共必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教务处统一规定,其它课程的考核方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与课程实际确定。
5.教学运行安排
一般按春秋学期安排教学运行,其中课内教学16周,专业实践(2-7学期)可安排1-2周,期末考试安排2周。
在教学环节安排上要合理有序,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每学期课时分布要合理,充分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一般建议周课时不超过24学时(公共选修课程不计入,第7学期周学时建议控制在12学时以内),适当前紧后松。
表3:教学运行安排表
单位:周
学年 | 学期 | 课堂 教学 | 考试 | 专业 实践或军训 | 毕业 实习 | 毕业 论文 (设计) | 其它 | 学期 周数 |
一 | Ⅰ | 16 | 1 | 2 | | | | 19 |
Ⅱ | 16 | 2 | 1-2 | | | | 20 |
二 | Ⅲ | 16 | 2 | 1-2 | | | | 20 |
Ⅳ | 16 | 2 | 1-2 | | | | 20 |
三 | Ⅴ | 16 | 2 | 1-2 | | | | 20 |
Ⅵ | 16 | 2 | 1-2 | | | | 20 |
四 | Ⅶ | 16 | 2 | 1-2 | | 开题 | | 20 |
Ⅷ | | | | 16 | 毕业典礼等 | 18 |
合计(周) | | | | | | | 157 |
四、特殊培养
(一)中外(闽台)合作
中外(闽台)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应符合国家对此类专业的相关办学要求,在培养方案制订过程应与合作方一起商定,形式结构与本指导意见要求一致。
(二)“专升本”专业
“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与我校同专业名称的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相同,并根据“专升本”学生的生源、学业基础,以及学制短的特点,课程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依据,设置专业主要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为主。学制2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4年。学分一般不超过对应同名称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的50%,选修课程占比不低于总学分的15%,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占总学时学分不低于国标要求,或者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人文社科类学科不低于25%,理工类不低于30%。
公共基础课程要求设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策》三门思想政治课(具体安排见表4)。公共选修课要求修读3学分,原则上要至少覆盖公共选修课程的2个模块,且选修一门“四史”课;集中性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各学期的专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表4:“专升本”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基本要求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课程承担学院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48 | 管理学类专业第2学期;其他专业第1学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48 | 管理学类专业第1学期;其他专业第2学期 |
形势与政策Ⅰ-Ⅳ | 1 | 32 | 1-4 |
五、制订培养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分工协作。要高度重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参与的本科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
(二)加强调研论证。要深入分析新时代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调研其它同类型高水平大学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意见、毕业生跟踪调查结果,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增强课程衔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建立包括政府或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2名)、高校同行(不少于2名)、专业教师在内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进一步增强培养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充分征求所在专业(教研室)全体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大讨论,凝练专业特色,加强专业建设。培养方案中如有需要其他二级学院承担的专业课程,应通过教务处与课程归属学院充分沟通,由课程归属学院为主,共同研究决定课程名称、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等,课程归属学院应保证课程的按时按质开出,同时加强课程在教学内容和开课学期等方面的衔接。
六、组织和实施
(一)本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适用于2022-2025级本科生。方案定稿后,应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配套汇编2022版课程教学大纲。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及落实。
(四)本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