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能和质量、适应本科学校二级管理的趋势,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秩序督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
督导采取“学校主导、各系主体”方式进行。校级层面成立校教学督导组,系层面需成立二级督导小组。各系应尽快确定系督导小组成员,并定好本学期的督导计划(应含组织结构及人员、督导职责、督导重点、形式等),于2016年9月18日前将督导计划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加盖公章)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督导要求:
1.各系应严格执行自定的教学督导计划,切忌走过场。
2.督导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发现特殊及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校教学督导组或教务处教研科。
3.督导的过程性原始材料各系自留,学期末(2016年12月23号前)需形成一份学期教学督导总结(含本学期教学督导所做工作、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问题解决思路或经验等)交教务处教研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竞
联系电话:26292959
福建商学院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