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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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校级教学督导组的通知
日期:2016-09-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监控,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斌

组员(按笔画顺序):王镌、王盛恩、陈斌、陈雪清、何幸君

 

附件:福建商学院校级督导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

 

 

 

教务处

2016年9月9日


附件

福建商学院校级督导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每一督导组成员每学年应完成96节听课任务(含学校统一组织的);

2.每学期开学初应安排巡课,期末考试应安排巡考。平时巡课主要由各系负责;

3.参加学校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慕课、微课等评审;

4.教师职称评审、教学优秀奖评审的听课;

5.每一学年要出四期“督导简报”;

6.学校或教务处临时交代应完成的任务。

二、 工作要求

1.督导组工作由组长统筹工作安排,制定督导工作的具体条例并实施;

2.每一学期应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督导任务;

4.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督导工作的,应提前1个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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