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8级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8级专科学生转专业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位,做好学生转专业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未受任何处分的2018级专科新生。
二、转专业限制的几种类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和《福建商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文号)中规定,有几种与本次转专业相关的转专业限制类型,现提醒如下,请各位同学在申请时务必留意,避免无效申请。
1.高职招考(春季招生)中面向中职学校招收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当年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同一大类专业;高职招考(春季招生)中面向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当年高职招考(春季招生)有面向高中生招生的专业。
2.艺术类专业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也不能转入艺术类专业。
3.保留入学资格的、保留学籍的、休学期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4.闽台合作班(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澳、会计中加、国际金融中德)的学生只能在合作班内互转,不能转入非合作办学的专业。
三、报名时间
本次转专业报名时间:11月30日- 12月5日,请同学们务必抓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转专业流程
转专业流程见附件1。满足转专业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申请。
《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可向班级所在系的系秘书领取,也可上校园网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五、各专业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及考核要求详见附件3
六、转专业考核时间
本次转专业考核时间暂定:第17周(12月24-28日),具体考核安排届时另行通知,烦请留意教务处网站转专业相关信息。
七、其他
经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原则上必须到新专业就读,不再变动,请申请转专业的同学慎重考虑后再申请转专业。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