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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专科生专业综合实训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院
根据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2017级专科学生专业综合实训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2020年1月10日(共10周)。毕业综合实践平台专业综合实训总时间设置为:2019年10月25日2020年1月17日。现就此项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工作。
一、工作总体要求
各学院应认真按照制订好的专业综合实训课程教学大纲,以行业要求为背景,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学生从业能力为目标,以企业实际工作内容为蓝本拟定本次实施方案。为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做准备,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工作(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4日)
1.学院专业综合实训实施方案报备:各学院应根据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及各专业综合实训课程大纲制订实施方案,模板参见《**学院20**级专业综合实训实施方案》(附件1)。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2.指导教师分配:教学秘书应完成毕业生实践综合平台指导教师分配工作,时间截止: 2019年10月25日。
3.学生注册:各学院需要求学生于2019年11月4日前完成毕业生实践综合平台注册。
4.学院实训动员部署:各学院须于2019年11月4日前完成专业综合实训工作动员及实训总体布置工作。要求在专业综合实训动员会上向学生下达专业综合实训任务书,包括实训计划、实训项目以及考核方法等。各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介绍指导方式、专业综合实训周记及专业综合实训报告在专业综合实训中的作用和应记载的内容,以及在“毕业生实践综合平台”上应如何相应完成。
(二)中期工作(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20日)
1.落实学生实训单位。学院应督促学生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实训单位报到,并登录毕业综合实践平台认真填写实训单位信息。学院需明确知悉学生实训去向动态,做好《20**级专业综合实训情况备案表》,备教务处抽查。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15日。
2.指导学生签订三方协议书。学院应切实保障学生权益,指导学生与企业签订实训三方协议书,并强调学生实训期间应注意各项安全事宜。
3.指导教师批阅周记。实训期间要求学生每周登录系统准时提交当周实训周记,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训周数要求每生应完成10篇周记。未按时提交实训周记与实训报告者,实训成绩计不及格。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批阅学生周记,平台批阅周记工作视为指导教师的指导周记,无须另外编写。
4.学院开展中期检查。于2019年12月6日前各学院开展实训中期检查工作并填写《专业综合实训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学院中期检查工作应针对指导老师工作作出评价,落实学生去向动态,并跟踪毕业综合实践平台上信息完成情况,教务处将进行抽查。
(三)后期工作(2020年1月11日-2020年1月17日)
1.专业综合实训工作总结座谈会。各学院应于2020年1月11日-14日之间组织完成。
2.成绩录入工作。各指导教师应完成毕业综合实践平台及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五级制)的录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3.材料归档工作。学院应要求指导教师和学生按照《专业综合实训材料归档内容》(附件4)要求上交相应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
 
 
 
 
                                教务处
                                 20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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