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教务〔2021〕8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实现教学质量月活动有规划、有措施、有保障、有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月系列活动,不断规范教学管理,培育优良学风,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内涵建设,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本科教育水平稳步提升,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
第三条 充分发挥学院(教学单位)、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质量月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教学质量月精品活动(项目),切实让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教学质量月活动框架内容主要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每学年(学期)根据学校在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以及质量文化培育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或需要巩固强化的常规基础工作,重点推进若干项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牵头设计和制定教学质量月活动计划。各学院(教学单位)是组织教学质量月活动的主体。
第三章 活动常规项目
第六条 教风建设。强化教师教学主体责任,认真查找课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管、严抓教学秩序。教师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作为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须严格课堂纪律管理。各教学单位以规范教师行为和加强教师教学绩效考核为重点,加强教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抓好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规范及执行,检查教师教学到岗情况,检查教学计划、教学方案执行情况和作业批改情况,对教师调/停以及补课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
第七条 学风建设。建设优良学风,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增强学生学习内驱力,促进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各教学单位组织对学生上课迟到、课堂出勤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形式包括:课前巡查、教师点名、督导抽查等。加强学业问题学生的教育引导,落实学业预警工作。
第八条 质量文化建设。组织学习和讨论,回答好“什么是质量文化”以及“如何凸显质量文化”,探讨质量文化建设,把质量文化嵌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中,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改革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形成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闭环控制”。
第四章 活动项目范畴
第九条 组织系列讲座。围绕转变教师教学理念,提升教学能力水平等,组织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能力培训等系列讲座。
第十条 举办系列竞赛。围绕进一步引导教师强化立德树人理念,聚焦课堂探索有效教学的途径和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课程思政竞赛等系列赛事。
第十一条 研讨系列专题。围绕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组织系列专题研讨。
第十二条 论证系列方案。围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思政建设、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比例结构优化、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提高课程建设规划性和系统性等系列方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开展系列检查。围绕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学质量与教学秩序管理,开展教学大纲、教案、教材选用专项检查、试卷专项检查、集中性实践课程专项检查、毕业实习专项检查、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听课、外聘教师管理专项检查等系列检查。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每年教学质量月活动举办时间长约四周,一般安排在国庆节后。
第十六条 学院(教学单位)结合学校教学质量月活动框架内容,制定本单位部门的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也可将学院(教学单位)需巩固、提升的工作融入其中,组织师生高质量开展教学质量月系列活动,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力争打造精品活动(项目)。
第十七条 各学院(教学单位)于教学质量月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教务处提交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应包括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措施等。
第十八条 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各学院(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形成学校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
二O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