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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3-05-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商院教务〔2022〕60号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反映和决定着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进一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立足课堂教学主阵地,以课堂教学创新为重点,以教师专业成长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观摩活动。认真探索和研究应用型人才培养课堂教学的基本特点、基本规律和操作方法,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课堂教学效益的关键问题,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活动目的

1.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

2.促进教师研讨教学、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3.引导青年教师进一步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熟练教学技能,在听评课中实现专业化成长。

三、观摩课类型

1.示范型观摩课:在全校层面遴选富有教学经验、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主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供全校教师学习观摩。

2.交流型观摩课:以教学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展示、交流课堂教学情况,检验教学效果,给予评析指导,从教学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教师综合水平。

四、组织实施

1.教学单位申报。各教学单位应对在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以系(教研室)为单位,开展集体备课、交流研讨,拟定本单位本科教学观摩课安排,明确观摩课授课教师、听课教师,填写《福建商学院交流型观摩课安排表》(附件1)、《福建商学院示范型观摩课推荐汇总表》(附件2)后报备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按照《福建商学院交流型观摩课安排表》自行开展交流型观摩课活动。学校在各教学单位推荐基础上,根据整体安排,遴选、公布本学期“示范型观摩课”的开设计划,组织师生对示范课进行观摩、学习。

3.实施评议。各教学单位应以听课、评课的形式组织教师展示、交流课堂教学情况,检验教学效果,给予评析指导,从教学实践中总结经验,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材料归档。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做好本科课堂教学观摩课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包括观摩课安排、主讲教师教案、PPT、听课记录表、现场音像资料、及宣传通讯稿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将此项活动作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促进教师之间经验交流的常态化制度常抓不懈。积极鼓励课堂教学优秀的教师开设示范型观摩课,要求全体教师参与观摩活动,鼓励教师跨单位、跨专业听观摩课。

2.认真组织,落实到位。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观摩课”的意义,明确各类观摩课开设的范围、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落实。各教学单位应督促观摩课听课教师做好听课记录,及时组织听课师生进行观摩课评议,指出优点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推荐的示范型观摩课,教学单位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试听、评议和完善,确保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观摩课”实施过程中,相关教学单位要做到边实施边自查,避免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每个环节均要认真总结,及时纠正偏差,不断完善工作。活动结束后,按要求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展示交流,确保观摩课活动达到既定目标。

 

 

                                        二O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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