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教务〔2018〕1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规范、有序地使用教室,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室指学校除实验室、机房及经学校批准单独管理的专用教室以外的所有教室。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校教学计划内教学科研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涉及教室使用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 教室的管理
第三条 教室主要用于计划内的教学活动。教室使用坚持教学第一、服务师生的原则,原则上只供本校师生使用。学校教室等教学场地由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后勤处等部门协调管理。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统一规划调配所有教室的使用,包括:正常教学日程安排、考试(期末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的教室安排;教师临时调课(调课、补课、换教室)的教室审批及调配;学术讲座、学生活动临时借用教室的审批及调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对擅自占用教室资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教务处调配教室应科学合理,在保证教学有序的基础上,尽可能为师生提供便利。
第五条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教室教学设备的建设、维修,设专人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实验实训中心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技术,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如因技术等原因暂时无法维修的,必须及时告知教务处,教务处将视情况更换教室。对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的任课教师,实验实训中心技术人员应主动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随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的系统故障。
第六条 后勤处负责教室内桌椅、窗帘、照明、电源插座、电扇、空调、黑板等室内教学附属设施(不含多媒体设备)的添置及维护。因技术或材料等原因暂时无法维修的,应及时告知教务处,由教务处视情况调整教室安排。每学期末,后勤处应会同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室进行联合大检查,利用假期对重大维修事项进行维修,各相关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 物业管理部门依照与校方订立的服务合同,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安全值班、财产保管、卫生清洁(马尾校区为勤工俭学学生负责),后勤处负责督促检查。后勤处应与物业管理部门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注意收集并及时处理师生反映的除多媒体设备外的其他教学附属设施问题。对于检查或报修不及时而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责任。
第三章 教室借用管理与流程
第八条 教室借用管理
(一)学校公共教室原则上只供本校教学活动、各种教学科研讲座以及学生科研活动、文化社团活动等临时使用。借用的教室仅限未安排正常教学活动的空余教室。在教室内举办的活动可能影响其它教室教学活动的教室借用申请,则不予受理。
(二)申请借用教室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借用手续。涉及节假日期间借用教室的,应在放假前办好借用手续。教学楼教室仅开放给校内各单位使用,同样须完成借用相关手续;擅自使用者,应承担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责任。校内任何部门、社团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不得擅自将教室提供给校外任何单位或个人。
(三)各学生活动在使用教室完毕后,需将挪动后的课桌椅摆放还原,并及时通知楼管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外借或挪用多媒体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发现多媒体设备异常请及时与实验实训中心联系,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第九条 教室借用流程
(一)教师调(补)课、换教室需借用教室的申请流程
通过教工账号登录福建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在菜单项《信息维护》→《教师临时调课申请》下,填写相关信息,打印调课申请表。根据《福建商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报批申请手续。申请表中第一联留系部存档,第二联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汇总,每月1日呈报教务处。若教师调(补)课所用教室时间涉及晚上、周末时段和周二下午,需提前2日将签批后的申请表复印送至实验实训中心和物业管理处。
(二)各类活动需借用教室的申请流程
1.活动负责老师需提前2天通过教工账号登录福建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在菜单项《信息查询》→《空教室查询》下,找出符合条件的空闲教室,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教室预约申请。教务处负责教室借用审批的老师于次日(工作日)上午对教室预约申请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教室借用人员通过 WEB 端打印《教室借用单》;《教室借用单》由活动举办(或主办)单位的部门领导签字盖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时需问清活动内容、活动人数等相关事项,确定教室的借用申请与实际使用需求一致。借用人将审批手续完整的《教室借用单》各联送至实验实训中心、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