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教务〔2022〕60号
为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及工作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会议的性质及目的
教学工作会议是研究和布置教学有关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目的是沟通、交流、讨论、研究、协调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工作会议的召开
原则上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各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会议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主持,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如需研究教学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安排因政策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任务,可临时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三、教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一)分管教学副校长;
(二)教务处处长、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处长、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其他相关人员;
(三)各二级学院(部)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干事;
(四)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四、教学工作会议内容
(一)学习与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二)讨论确定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及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确定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四)交流、总结、通报日常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研究、布置教学任务、教学检查等工作,协调教学运行管理。
(六)通报校内外有关教学管理改革方面的动态、信息;通报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及交流汇报典型经验。
(七)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教学工作问题。
五、教学工作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一)教学工作会议的议题,由各二级学院(部)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负责收集汇总议题,并准备有关材料,提出受理的意见和建议,呈送分管教学副校长审阅确定。
(二)对列入教学工作会议的议题,有关单位要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工作。汇报时,要语言简洁,说明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可行的措施、办法。与会人员要围绕中心,畅所欲言,表明态度,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注意节约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三)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需要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的,由教务处负责协调;教学工作会议无法决定的事项,由教务处汇总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教务处负责对教学工作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予以督办落实,并视需要拟定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印发各单位、部门执行。对教学工作会议决定的综合性事项,由学校办公室会同教务处负责协调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主管教学副校长汇报,以解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六、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二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