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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
日期:2023-05-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闽商院文202113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明确教学责任,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预防教学事故的发生,严肃处理教学工作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事故是指教学、管理、服务部门及其人员因违反教学工作规程、教学管理工作规程、岗位职责等规定而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并导致消极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教学、管理、服务部门及其人员。

第四条 教学事故按我校教学工作所涉及到的教学、管理及服务等不同环节分为六大类(具体内容见附件1);按教学事故的性质及其所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二级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和三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

第五条 教学事故等级:

(一)一级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因非客观因素阻碍、干扰或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对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或教学质量等产生消极影响且后果极其严重的行为或事件。

(二)二级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因非客观因素阻碍、干扰或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对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或教学质量等产生消极影响且后果较为严重的行为或事件。

(三)三级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因非客观因素阻碍、干扰或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对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或教学质量等产生消极影响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四)一学年内累积二次同级教学事故等同于一次高一级教学事故。

第六条 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的受理、调查及取证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受理

教学事故发现人或知情人对已发生的教学事故向教务处报告或举报后,教务处及时受理,以书面形式通知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调查。

(二)调查、取证

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督促其如实填写《福建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表》;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调查教学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评估该事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在接到《福建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表》1周内把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并附证据。

下列证据,经过查证核实后,可以作为教学事故认定的依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说明性材料、其他证据。

第七条 三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审核认定,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二级和一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审核后经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教学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处理:

对三级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在本院(部)或部门内通报批评。

对二级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在本院(部)或部门内通报批评。

对一级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对事故责任人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推迟一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级。

教学事故将影响当事人的绩效奖励,具体参见《福建商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第九条 处分原则

教学事故如系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经查实后,不构成教学事故,不进行处分。本办法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有其他非本人过错而发生教学事故情形的,可向教学事故的取证和认定部门提供必要证据,供相关部门取证和作出处分决定时参考。

如事故责任人同时存在多个责任行为的,一般按最严重的行为从严进行事故处理。如多个责任行为造成的影响恶劣,或者后果严重,或者责任人认识较差的,或者包庇、阻挠事故进行调查或者处理的,或者对事故检举人、调查人和处理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打击、报复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的,可按更高等级的事故进行处理。 

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同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学校提请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条 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可以向教务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诉。

第十一条 教务处接到事故当事人的复议申诉书后,会同有关教学单位和部门对事故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诉进行复查,在两周之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教务处提请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复议和仲裁。

第十二条 教学事故处理结束后,有关材料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教学事故责任人该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未涵盖的使教学活动受到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的事件,可视具体情况,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事故当事人作出处理认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O二一年四月     

 

福建商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表

 

第一类  课堂教学

序号

事故内容

级别

1

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一级

对学生使用侮辱性语言,严重侵害学生人格权益的

二级

2

未经批准,教师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内容1/4以上(含1/4)

二级

授课时未携带任何教案或教学资料,且因此影响正常教学质量

三级

3

擅自缺课、停课、调课和调课不补课

一级

擅自请人代课

二级

4

教师擅离课堂办理与教学无关事务,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二级

在上课过程中未对课堂秩序进行管理,对学生放任自流,课堂秩序很差

三级

教师在上课中使用手机对教学造成不利影响

三级

5

上课迟到20分钟(含20分钟)以上,事前未积极“告知教学管理人员(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并通知且安排好已在教室等待的学生”,从而未对迟到后果进行有效弥补的

一级

上课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事前未积极“告知教学管理人员(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并通知且安排好已在教室等待的学生”,从而未对迟到后果进行有效弥补的

二级

上课迟到20分钟(含)以上,事前已积极“告知教学管理人员(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并通知且安排好已在教室等待的学生”,从而对迟到后果进行有效弥补的

二级

教师提前下课10分钟以内

三级

教师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含)

二级

6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

三级

超过规定时间提交规定要求的教学文件资料达2周以上(含2周)

三级

7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或不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项工作的

二级

拒绝教学督导员或教务处安排的其他人员听课

三级

第二类  实践教学

序号

事故内容

等级

8

因未按照规定尽到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重伤及以上,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损失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

一级

因未按照规定尽到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轻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损失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二级

因未按照规定尽到安全指导责任,导致化学危险品、放射源、剧毒品等危险物品泄漏、遗失或者意外燃烧、爆炸等,造成轻伤等后果的

二级

在学校组织的教学实习中,未按照规定对学生开展安全、保密等相关教育,未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造成实习单位重大损失、学生重伤及以上的

一级

在学校组织的教学实习中,未按照规定对学生开展安全、保密等相关教育,未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造成实习单位较大损失、学生轻伤的

二级

因未按照规定尽到安全指导责任,导致化学危险品、放射源、剧毒品等危险物品泄漏、遗失或者意外燃烧、爆炸等,造成重伤及以上后果的。

一级

9

未经批准,教师擅自取消教学大纲规定的实习或实验内容1/4以上(含)

二级

教师和实验人员不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指导学生实习、实验,致使学生实习、实验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

三级

10

教师对学生实习、实验过程不认真考核,不批阅学生实习、实验报告,随意给定实习、实验成绩

三级

11

未按要求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或责任心不强,致使学生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低劣,造成严重影响

二级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未认真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未严把论文审查关,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

二级

12

由于实验室管理人员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实验仪器设备严重损坏,影响正常教学

二级

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管理人员不及时报修,或管理人员未按计划将实验仪器设备准备好,或维修人员不及时修理,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三级

第三类  考试与成绩管理

序号

事故内容

等级

13

在考试安排中错排或漏排班级、考试课程,严重影响考试正常秩序

二级

14

考试命题内容和分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或不符合考试管理办法

二级

15

命题教师不按时交付试卷,造成不能及时印制试卷,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二级

命题教师填写有误,使试卷、稿纸等数量不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三级

16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试卷、试卷分析表、试卷标准答案、试卷评分标准以及装订试卷

三级

17

考试现场发现试卷未准备好,致使考试延误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

二级

考试现场发现试卷未准备好,致使考试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

三级

18

试题有严重错误,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二级

19

新出卷与近两年同科目考卷题目重复率超过30%、低于50%(含)的

三级

新出卷与近两年同科目考卷题目重复率超过50%,或直接从网络下载资料作为考卷的。

二级

20

省级以上重大考试,未履行监考职责,使考场秩序混乱或影响考试结果;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量与原来装袋试卷数量不相符或其它操作失误,以及同一考场发现雷同卷等,给本校考点造成不良影响或本校考点被停考等严重结果

一级

21

管理人员和主、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组织考试;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如玩手机等电子设备、吸烟、看报纸、看杂志、听音乐等

三级

22

监考、巡视人员对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视而不见,造成本考场有五份以上雷同卷,或造成严重影响

二级

23

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被巡视或督查人员发现本考场有违纪舞弊学生

三级

24

监考、巡视人员暗示考试内容,为学生作弊提供方便或者姑息、纵容、袒护学生作弊以及造成本考场发生严重舞弊

一级

25

任课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有意泄露试题,严重影响考试结果

一级

由于失误未做好试题保密,无意中造成试题泄露影响考试结果

二级

26

考试结束时漏收学生考卷,一个考场内收回试卷数少于应交试卷超过2份;或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超过2份

一级

考试结束时漏收学生考卷,一个考场内收回试卷数少于应交试卷1-2份;或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1-2份

二级

27

将课程成绩给予未经批准的没有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将考试成绩给予未参加考试的学生

一级

不按评分标准或评分规则给予学生成绩,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10分以上

二级

28

任课教师填报、录入成绩不认真,漏报(录)、错报(录)学生成绩学年内两次及以上(一个行政班一门课程以一次记)

三级

29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试卷及学生考试成绩

一级

考试(含补考、重修)后任课教师超过规定时间未录入、报送成绩

三级

30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未及时将考场登记表、考生签字表等相关材料送学院教学干事签收

三级

31

监考迟到20分钟(含20分钟)以上,事前未积极“告知教学管理人员(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并通知且安排好已在教室等待的学生”,从而未对迟到后果进行有效弥补的

一级

监考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事前未积极“告知教学管理人员(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并通知且安排好已在教室等待的学生”,从而未对迟到后果进行有效弥补的

二级

监考迟到20分钟(含)以上,事前已积极“告知教学管理人员(教学院长与教学秘书),并通知且安排好已在教室等待的学生”,从而对迟到后果进行有效弥补的

二级

32

监考期间极度不负责任或者随意离开,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

二级


第四类  教学管理工作

序号

事故内容

等级

33

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虚假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一级

34

私自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私自更改或伪造学生成绩档案

一级

35

审查不认真,错发、漏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级

36

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成绩记录严重失实

二级

37

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学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

二级

38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变更人才培养方案

二级

39

教学计划安排后,没有及时下达教学任务,影响教学秩序的

二级

40

因责任疏忽造成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未能在接报5分钟内(不含5分钟)及时处理

三级

41

档案管理严重混乱(遗失学生档案、教学档案、试卷、成绩原始记录等),造成严重后果

一级

档案管理混乱(含学生档案、教学档案、试卷、成绩原始记录等),造成不良影响

二级

42

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所发生的教学事故、学生违纪舞弊行为有意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

二级

43

不按要求提供或上报各类材料,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

三级

 

第五类  教材

序号

事故内容

等级

44

选用教材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三级

45

没有按规定及时报出所用教材或教材供应部门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课后尚未得到教材

二级

46

教师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计划订购的教材。未经批准擅自选用其他教材(含自编教材、讲义、外文原版、引进版教材等)

三级

 

第六类  教学保障

序号

事故内容

等级

47

由于教学管理人员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教学设备严重损坏或丢失,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二级

48

因校内各种原因造成停电、停水而导致上课、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中断,有关责任人未能在10分钟内(不含10分钟)响应,进行现场处理

三级

49

教室(设备)管理人员疏忽,延迟开门(设备)时间5分钟以上(含5分钟),影响上课或考试

三级

 

第七类  线上教学

序号

事故内容

等级

50

开展线上教学,正式上课前未与上课班级对接致使上课脱节

一级

51

线上教学过程未组织签到的

三级

52

线上教学采用录播形式授课,未在教学平台建课的

一级

53

线上教学直播过程出现不雅画面或内容的

一级

教师授课过程仪容仪表不恰当,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的

三级

54

开展线上教学,所在班级学生总体学习任务完成率低于60%且未督促的

二级

开展线上教学,所在班级学生总体学习任务完成率低于80%且未督促的

三级

55

开展线上教学,选取的课程资源存在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渗透宗教、违反国家关于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反党反社会主义等问题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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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福建商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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