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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日期:2023-05-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商院教务〔2022〕31 号

 

实践教学工作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是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实践教学归档材料,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结合我校教学实际,现对集中性实践课程、理实性课程作如下规范:

一、集中性实践课程

主要针对集中性实践课程中的专业实践课程进行规范,不含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

1.教学安排

集中性实践课程一般安排在独立实践周(17-18周)授课。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评估、分析是否可以分散至1-16周授课,每周安排2-4学时,并在理论课排课期间综合考虑,在教务系统中定稿。仍然安排在独立实践周的集中性实践课程可于开课前2-3周在教务系统中定稿。

2.教学准备

根据教学大纲中的实验项目要求撰写实验(实践)教学指导书。

3.教学实施

1)对实验(实践)原理,具体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说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做好实验(实践)指导记录和考勤记录。

3)一般每个实践项目均应有佐证材料,作为平时作业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学生实验(实践)操作完成后应经教师检查验收。

4)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实践)报告撰写,教师认真批阅。对操作不当、结果错误的学生令其重做。

4.评分成绩考核

1)实验指导教师应对每个学生的实验报告用红笔进行批阅、成绩评定、书写评语和签名。评语要有针对性不可千篇一律。

2)集中性实践课程应按实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考核,可采取笔试、答辩、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根据出勤情况、实验操作环节及实验报告等综合计算,评定成绩。考核成绩不及格的集中性实践课程,必须重修。集中性实践课程成绩采用五级制。

5.课程材料归档

1 集中性实践课程存档目录

序号

档案名称

1

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2

实验(实践)教学指导书(附件1

3

集中性实践课程教师手册(附件2

1)集中实践环节教师手册封面

2)实验(实践)教学课表

3)考勤记录表

4)实验(实践)教学教师指导记录本

5)实验(实践)教学总结

备注:若为外出实践安排,则需将《福建商学院实践教学外出申请表》一并装订入册。

4

集中性实践课程考核档案(附件3

1)集中性实践课程考核档案封面

2课程考核要求、评分标准

3福建商学院考试(考查)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

4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打印版)

5)集中实践课程考核材料(根据课程要求可提供学生实验(实践)报告(附件4)、学生作品说明、学生调查报告等)

 

二、理实性课程

1.教学安排

1)理实性课程主要指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中含实践学时的课程。论环节应尽量安排在普通教室授课,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在实验室授课。各教学单位应梳理理实性课程的实际授课情况,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排课。

2)理实性课程中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安排必须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计划表保持一致。

2.教学准备

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编写理论学时授课教案。

2)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实验项目要求撰写实验(实践)教学指导书。

3)根据教学安排编写授课进度计划表(含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

3.教学实施

1)对实验(实践)原理,具体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说明。

2)应让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要引导和启发学生,培养学生独立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3)一般每个实践项目均应有佐证材料,作为平时作业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学生实验(实践)操作完成后应经教师检查验收。

4)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实践)报告撰写,教师认真批阅。对操作不当、结果错误的学生令其重做。

4.评分成绩考核

1)实验指导教师应对每个学生的实验报告用红笔进行批阅、成绩评定、书写评语和签名。评语要有针对性不可千篇一律。

2)理实性课程中的实践成绩应按教学大纲内考核要求比例计入课程成绩。若未明确的须按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数的比例计算。

5.课程材料归档

2 理实性课程中实践教学环节归档材料目录

序号

档案名称

1

实验(实践)教学指导书(附件1)

2

实践教学环节五份典型佐证材料(根据课程要求可提供学生实验(实践)报告(附件4)、学生作品说明、学生调查报告等)。

备注:五份典型佐证材料应尽量覆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3

若为外出实践安排,则需将《福建商学院实践教学外出申请表》一并装订入册。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集中性实践课程材料存档目录中,实验(实践)教学大纲和实验(实践)教学教师指导书每一门课程只需打印一份由教学单位集中存档,其他材料装入集中性实践课程档案袋中。

2.目录内为基本教学文档资料,实际课程档案清单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专业需要增补。

3.各课程教学档案的内容参照上述规范编制和整理归档,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需求、结合本规范做合理微调。

4.实验(实践)报告模板仅为参考样本,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课程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设计、微调和完善。

5.以上规范要求从本学期起参照执行。各教学单位应于7月1日前完成本学期实践教学材料归档,教务处将于暑期组织检查。

 

 

                                         二O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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