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指标内涵 |
1. 专业培养目标 | 1.1培养方案 | 1.1.1 目标与要求 | 培养目标明确、具体,且与社会需求及学校定位相吻合;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专业定位、课程设置等要素之间的匹配程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培养方案能支撑专业学习效果的达成,课程体系能对毕业要求形成明确的支撑关系;培养方案制定程序规范严谨、科学;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过程中有同行专家、业界专家等参与。 |
2. 师资队伍 | 2.1师资结构 | 2.1.1专业生师比 | 专业在校生与专业教师的比例或专业教师的人数,均满足教育部规定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
2.1.2 专业教师结构 | 专业有完善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制度,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力;专业教师年龄结构合理,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在15%以上;专业教师本、硕、博学位中至少一个学位与本专业相关;主讲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专业教师队伍的50%;有一定比例的外单位特别是企业的兼职教师。 |
2.1.3 具有行业背景教师 | 专业教师具有半年以上企业或行业实践经历、参与企业技术开发合作或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参与与专业相关的社会服务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教师队伍的50%。 |
2.2教师教学和科研创作水平与业绩 | 2.2.1 教师教学获奖 | 近四年专业教师教学获奖比例不低于30%,单人多次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包括专业教师参加各类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类荣誉称号、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及以上等级奖,或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 |
2.2.2 教师科研和创作情况 | 近四年,专业教师以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科学报及以上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作品等科研成果,理工类专业不少于1件/人/年、人文社科类专业不少于0.5件/人/年;全专业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 |
2.2.3 中青年教师发展 | 近四年45岁以下(含45岁)的中青年专业教师参加实践教学能力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0%,单人多次接受培养的不重复计算。包括参加3个月及以上的国内外学术访问或课程进修、去行业单位参加3个月及以上实践锻炼、在职攻读硕博士学位、参加各类教学会议或培训、各类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对象验收合格等。 |
2. 师资队伍 | 2.3教师精力投入 | 2.3.1 教学任务承担 | 近四年教学任务正常完成;本专业正高级职称教师为本专业本科生授课比例达到100%;企业行业兼职教师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
2.3.2 教学组织 | 基层教学组织健全,活动开展有规律,有效果。 |
2.3.3 参与学生指导 | 近四年指导本科生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学术活动及各类比赛和创作的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专业教师队伍的60%。 |
2.3.4 教学建设与研究 | 近四年参与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发表教学论文、出版教材的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专业教师队伍的80%,同时有2类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
3. 教学资源 | 3.1教学条件 | 3.1.1 实验室建设及管理 | 专业有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且执行良好;实验室生均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符合相关专业的国家标准。专业实验每学期的利用率不低于90%,向师生开放成效显著。 |
3.1.2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 有稳定、充足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数量不少于5个且有合作协议;面积和设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利用率高;指导教师数量和业务能力符合实习、实训需求。 |
3.1.3 图书与信息化资源 | 专业图书符合国家规定并不断充实,图书资料、期刊、文献数据库能满足本专业师生教学、科研的需要;专业网络课程资源占专业核心课程总数的比例在50%以上,且使用情况良好。 |
3.2教学投入 | 3.2.1 教学 经费 | 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和专业建设经费能满足专业教学要求;专业使用教学经费合理合规,执行良好;具有一定的自筹经费的能力。 |
3.3社会资源的利用 | 3.3.1 合作 教育 | 发展产教融合,积极开展校企、校地、校所、校校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成效显著;建有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或校企联合实验室等;行业企业对专业办学或人才培养有经费支持。 |
4. 培养过程 | 4.1课程体系结构 | 4.1.1 核心 课程 | 专业核心课程设置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时序关系合理;课程群(或模块)方向明确,设置合理,相关性强;专业核心课程建有在线课程资源,且在教学中运用效果较好。 |
4.1.2 课程构成比例 | 课程体系中必修课与选修课、通识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学分比例合适,其中人文社科类通识课程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20%,实践类课程(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占总学分比例符合国家要求。 |
4.1.3 课程质量 | 专业课程中有3门以上为校级课程,1门以上为省级课程。 |
4.2课程教学的实施 | 4.2.1 课程教学大纲 | 各课程都有完整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目标明确,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清晰,课程教学内容能有效支撑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课程大纲制定程序规范,执行效果良好,且能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做适当的调整;教材选用合理,出版1本以上校企合作教材,马工程教材选用率100%。 |
4. 培养过程 | 4.2课程教学的实施 | 4.2.2 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实验课程设置合理,实验开出率达到100%,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占全部实验课程的80%以上;实习教学计划性强,过程管理严格,学生满意度高。 |
5. 学生发展 | 5.1招生与生源情况 | 5.1.1 招生录取情况 | 近四年专业的第一志愿上线率不低于90%,新生报到率≥98%。 |
5.1.2 转专业情况 | 近四年本专业学生申请转出比例不高于专业人数的10%,接收转入的比例低于专业人数的10%。 |
5.2学生学习指导与跟踪 | 5.2.1 学业指导与创新创业 | 专业具有完善的学生课堂内外学业指导制度与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成效明显;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近四年参加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科研项目和发表论文、取得专利的学生人数与专业在校生总数的比值的比例不低于20%。 |
5.2.2 学习过程的跟踪与培养效果 | 专业具有完善的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跟踪与评估的机制;专业近四年毕业率和学位率在合理区间,没有明显过高或过低的现象。学生取得的学习成果,如考研上线率、CET4通过率、省级及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三好学生数等有提高。 |
5.3就业与发展 | 5.3.1 培养质量与就业情况 | 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标较好,近四年在本专业领域内每年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0%,且不低于福建省平均水平;学生对专业教学的满意度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评价高;专业有完善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反馈机制并执行良好,或有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第三方调查。 |
5.3.2 毕业生成就 | 本专业历届毕业生在专业领域或职业发展中取得了卓越成就(可自选5名与本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优秀毕业生案例)。 |
6. 质量保障 | 6.1教学质量监控 | 6.1.1 质量标准与监测 | 本专业有较为完善的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对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和过程监控,并能够定期进行质量评价。 |
6.2持续改进 | 6.2.1 反馈与改进 | 专业建有教学各个环节的持续改进机制,且运转有效,质量提升明显。 |
7.思想教育 | 7.1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 能充分挖掘各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政功能,开展“课程思政”,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具体措施得当、效果较好;无师德师风问题和重大学生事故;近四年有教师或学生获得省级以上相关荣誉和奖励。 |
8.专业特色 | 8.1专业特色 | 在专业建设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产学合作教育、课程开发与建设、学生能力培养、教学管理与改革等方面开展了特色工作或取得了标志性成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