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为规范和加强课程教学基本文档的建设与管理,现就课程教学大纲的汇编、授课进度表格式统一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大纲
(一)编制范围
2016-2018级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所有课程,不含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公共基础课(必修)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统一汇编,其他课程教学大纲由二级学院汇编(以专业为单位)。
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不同的课程以及学时、学分相同但课程教学要求不同的课程均应单独编写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编码等必须与本科课程库(附件1)中一致。
(二)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各项基本内容的制订都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相适应,服从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充分体现课程教学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
2.体现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
教学大纲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目标导向”和“持续改进”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学思想,努力发掘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实现课程思政育人。
3.适应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
应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能力培养规律,在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心理和教学方法的要求,注重考虑教学内容的有效呈现。课程教学团队要切实从实现课程教学目标任务和学生的培养需求出发,加强课程教学新模式的研究。
4.注重实践环节和教学安排
理论课程既要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更要注重实践性和实用性。实践(含实验实训等)课程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学生操作技能、综合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5.反映学科、行业发展与改革创新
要继承长期教学实践积淀的基本经验,及时吸收学科、行业发展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标准,教学大纲中所列的教学知识点要有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同时允许在基本内容选择、教学环节安排、教学方法设计及教学手段运用等方面进行探索,以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三)教学大纲格式
1. 教学大纲汇编成册,须有封面和目录(附件2)。目录原则上按照先理论课程后实践课程,并按课程开出先后排序。大纲内容请参照大纲模板(附件3-5),其中模板经专家评审后有微调,涉及调整的内容如下:
“含课内实践课程”“专业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因无需在教学大纲中列出详细的实践步骤,大纲“教学内容”中开设的实践(子)项目的“实践步骤”改为“内容提要”,只需简要说明该实践(子)项目的主要内容。(备注:原大纲中的“实践步骤”可作为实践指导书)。
2.排版格式要求
(1)纸型:A4纸
(2)页边距:上2.54cm,下2.54cm,左3.17cm、右3.17cm。
(3)行距:固定值22磅。
(4)页码:封面、目录不显示页码,内容起始页码1,底部居中。
(5)其他要求:详见模板。
(四)制订要求
1.各教学单位对本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大纲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通顺、格式美观。
2. 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实行署名制,其质量由在教学大纲上署名者(制订人、审定人)共同负责。在制订过程中,各专业要认真研讨,发挥整体作用,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学习兄弟院校的经验,力求制订的教学大纲科学、规范、适用。跨单位开设的课程,在制订教学大纲时,开课单位应与课程归属单位积极沟通,课程归属单位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时应认真考虑,合理采纳有关意见。同时,各学院要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论证,做好教学大纲的统筹和把关工作,要特别注意课程间的教学要求和衔接工作,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
(五)材料提交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福建商学院关于制定本科生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性意见(试行)》(附件9)执行。
二、授课进度表
学期授课进度表格式根据专家意见及期初教学检查情况作了微调,现要求按照学期授课进度表模板(附件10)统一格式。本学期授课进度表尚未打印的按照新格式印制。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11周左右)将重点检查本科的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进度表和教案等基本教学材料。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26298337
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