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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商院教务〔2018〕75号)规定,现将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的2018级本科新生。
二、转专业限制的几种类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和《福建商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转专业的限制类型有:
1.未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按照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跨类转专业的:如①艺术类申请转入其他类或其他类申请转入艺术类,②闽台合作办学类申请转入其他类;
4.经转学进入我校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5.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者或应作退学处理和开除学籍处分的。
三、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3日- 5月16日。
四、转专业流程
转专业流程见附件1。满足转专业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申请。
《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可向班级所在系的系秘书领取,也可上校园网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五、各专业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及考核要求
详见附件3
六、转专业考核时间
    本次转专业考核时间:第17周(6月10-14日),具体考核安排届时另行通知,请留意教务处网站转专业相关信息。
七、其他
    经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原则上必须到新专业就读,不再变动,请申请转专业的同学慎重考虑后再申请转专业。
     附件:
     1.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图附件1: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图.doc
     2.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3.2018级各本科专业转专业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及考核要求一览表附件3:2018级各本科专业转专业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及考核要求一览表(挂网).xls
 
 
                                          教务处
                                      201958
 
 
 
 
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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