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教高函〔2019〕12号)、《福建商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商院教务〔2019〕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首届本科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的编制和毕业实习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安全教育、监督、检查以及总结等工作。同时将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实施方案于2020年1月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具有一定指导经验的实习单位人员担任毕业实习的指导教师,落实学生毕业实习单位安排情况,并将《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安排表》(附件3)于2020年1月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4)于2020年2月2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时间与形式
(一)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时间: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4月10日(8周)。实习时间如有变动,需说明理由,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实习形式
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鼓励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合理统筹安排,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要充分利用,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1.集中实习。学校鼓励采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单位集中实习形式。各学院应优先安排学生到已建实习基地和协作单位实习,加强与实习基地和实习协作单位的沟通联系。
2.分散实习。适当采取分散实习形式,对采取分散形式实习的学生要严格考核,以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管理,掌握实习单位的情况。
三、实习管理与总结
(一)加强过程管理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毕业实习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实习的安全教育和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所有学生外出实习应与二级学院签订《福建商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福建商学院实习单位联系表》,组织自主实习的学生填写《福建商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并做好存档工作。各学院还应将安全注意事项及实习各环节事宜告知学生家长。
2.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通过电话、QQ或者Email等电子信息手段与学生实习单位保持联系,了解学生实习、生活等情况。有条件的学院更应组织指导教师到各实习单位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生实习顺利开展。
(二)做好总结工作
1.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于2020年4月底前组织召开毕业实习汇报会。经各学院遴选优秀学生代表的实习报告同实习汇报会现场图片等资料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教务处,我处将汇编制作优秀实习报告集。同时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实习中的表现及完成毕业实习手册材料的质量,综合评定成绩,并将成绩录入系统。
2.各学院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年度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四、其他事项
1. 原则上,学生实习期为8周,实习结束后应全心投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对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需提供就业意向书及用人合同),仍需保障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进度,不得影响2020年5月各学院安排的答辩工作。同时,学院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 2020届本科毕业生实习过程我处拟使用平台进行监管,平台使用说明届时另行通知。
3.各学生毕业实习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每生一册)完成归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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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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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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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实习手册(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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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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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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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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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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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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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实习单位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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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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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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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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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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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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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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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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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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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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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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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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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实习成绩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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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福建商学院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2.《福建商学院毕业实习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3.《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安排表》
4.《2020届本科毕业实习安排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