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打造通识品牌课程,构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宽深适度、具有“福商”特色的通识课程体系,提升我校人才培养的广度和高度,根据《福建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设置
1.课程类别:公共选修的开课类别为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综合素养四类。
2.学分及开设门数: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可为30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各教学单位每学期每个本科专业及公共课教研室至少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可同时申报多门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每人每学期开课不得超过两门(班)。
3.课程人数设置:语言类课程选修人数控制在30-50人之间,其余公共选修课选修人数控制在100-150人之间。
4.开课校区及上课时段:三个校区均应开设公共选修课,其中鼓楼校区拟开设公共选修课4门(4类公共选修课各开设一门)。上课时段为周二、周四晚上九、十节课。
二、开课安排
1.教师开课申请:开设新课程的教师填写《福建商学院线下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报送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开设原有课程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开课,具体操作流程见《福建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公共选修课申请操作指南》(附件2)。
2.学生选课时间:选课时间及流程届时另行通知。
3.开课时间: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为2-16周。
4.课程考核: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安排随堂完成考核。
5.课程成绩及材料归档:课程授课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和相关教学资料按学校教学材料归档要求完成归档任务。
三、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梳理我校通识课程特色。鼓励各教学单位动员本单位教师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团队,开设高质量的全校公共选修课。
2.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应注重学科交叉互融,具有普适性、多元性,能适应跨学院、跨专业学生选修,禁止直接将专业教育课程开设为公共选修课程。
3.公共选修课工作量纳入日常教学工作量,申请增开新课程的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时完成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的编制,报教研室(系)、院(部)及教务处审批并存档。
4.学院汇总审核后的《福建商学院线下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福建商学院线下公共选修课开课征集表》(附件3)于5月27日(星期二)前提交至教务处。
附件:1.福建商学院线下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福建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公共选修课申请操
作指南
3.福建商学院线下公共选修课开课征集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