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校督导组、现代教育中心、相关处室:
为全面了解教学以及教学管理、教学保障情况,有效监控并保证教学运行,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二周。
二、检查内容
1、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安排,重点检查教学秩序,包括课表安排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自行准备教材情况、学生返校注册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等,对检查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对构成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各系(部)教学检查工作由系(部)负责安排,各系(部)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情况和期初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①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制订要求各系部结合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实际科学制订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②期初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包括教师的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课程标准、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实训设备准备情况;专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严肃性,教学过程与教学任务、课表执行的一致性;课表、考勤表(两种)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上学期的成绩登录、成绩报告、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完成情况等。发现重大问题应于当天上报教务处和相关部门。
3、教学保障部门重点检查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训室、计算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需要。
三、检查方式
根据本《通知》精神,校系两级分别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学校领导、督导组、教务处通过现场巡视、随堂听课、阅看材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各系部请自行制定检查计划,结合系部实际就期初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常规开展全面自查。
四、检查要求
要求各系部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有计划、有组织完成期初教学检查任务,加强学生考勤工作,严格执行《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过程各环节实施细则(试行)》,特别要严格教师的停、调、代、补课手续,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保障,有效处理教学突发事件,保证期初教学秩序的稳定,严格把好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的审批关。需要报送教务处的材料要求如下:
1. 各系部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点(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件2)请于3月4日前报教务处。
2.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授课计划由各系部收集和审批后于3月4日前统一送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