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重大工作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3】31号)文件精神,并根据2013年4月23日吴副校长主持、系主任和专业带头人参加的会议安排,现将申报“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及“福建省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等项目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项目
(一)申报要求:
1.省级精品专业务必填报
2.省级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务必填报
3.“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专业务必填报
4.各系务必申报1-2项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3年5月20日
二、福建省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
(一)申报要求:
1.会计系、商业美术系、新闻传播系请务必填报
2.各系务必申报1项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3年5月20日
备注:
1.各项目具体填写要求参见附件《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重大工作项目指南》。
2.申报材料提交联系人:江典在
联系电话:87726649
邮箱:jdz11313@qq.com
附件 :《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重大工作项目指南》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