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1-2012-01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2年1月4日、5日两天进行,具体考表见附件1、2。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考生务必带上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仔细阅读《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见附件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缓考申请(详见附件4)。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两个校区同时进行,湖前校区领卷地点:教学楼110(教师休息室)、潘渡校区领卷地点:教学楼101。校车乘车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5。
三、2011-2012-01学期有参加课程重新学习的同学请注意:⑴若重新学习所跟的班级是在潘渡校区,则不用参加本次考试。学校将安排同学们直接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2011-2012-01学期重考缓考考试。⑵在湖前校区参加课程重新学习的同学,若所跟班级的课程考试时间与考生所在班级的课程考试时间有冲突,请务必于考试前7天提出缓考申请,《缓考申请表》可在学校教务处“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四、请监考教师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逐个检查考生学生证、姓名,是否对号入座,并在发卷前统一处置不准带入考场的书物。违规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应提前向系部申请,由系部做出相应的调整,并由系部将调整后的人员告知教务科。
六、学生可以网络查询成绩,详细步骤见附件6《学生网上成绩查询操作步骤》。
七、请考查科任课教师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补考试卷于2012年1月8日前交到文印室。
八、下学期补考时间暂定于2012年2月25、26日(第三周周末),若有补考的同学请提前做好复习。
教务处
2011年12月22日
附件1:《2011-2012-0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湖前校区)》、《2011-2012-0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表(湖前校区)》
附件2:《2011-2012-0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潘渡校区)》、《2011-2012-0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表(潘渡校区)》
附件3:《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4:《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缓考
附件5:校车乘车表
附件6:学生网上成绩查询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