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专教字【2013】 12 号
各系:
为了更好地落实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闽商专教字[2010]4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现特通知各系根据各系2013届毕业生顶岗实习计划中确定的巡视计划及时做好2013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的巡视工作。
各系应根据《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论文(设计、调查报告)管理实施条例(修订稿)》“五、毕业论文(设计、调查报告)的指导”的规定及时督促各担任毕业论文(设计、调查报告)的指导老师做好相应的指导工作。
请各系注重以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
教务处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