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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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入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2-11-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闽商专教字〔2012043
 
各系秘书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的录入时间定为:1030116。希望各系秘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入并确认录入无误,以便教务处系统管理员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执行。
另外,针对上次教学计划录入存在的问题,特别提醒录入教学计划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课程录入时,在课时、学分上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如有不符,需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变更手续。
2、新增专业名称和课程名称要及时通知教务系统管理员添加。
3、有下拉菜单和望眼镜的点下拉菜单和望眼镜,不要手动录入。

4、在录入周课时的时候要注意录入的格式以及短线前后所表示的课时数,如果录入格式是如下格式:,则表示您现在录入的该门课程含有理论课时和实验课时,其中理论课时有3节,实验课时有2节。请注意,此处的实验课时必须是实际实验课时数,并非等同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验课时数。例如《公共英语》这门课,培养方案中多表示为周课时4学时,3学时的理论课时数,1学时的实验课时数,但实际上是4节课一起排课的,所以《公共英语》的“周课时”录入方式就是“4.0-0.0。也就是说,“周课时”表述方式中短线后面的实验课时表示的是课程学习过程实际参加的上机实验或是专业实训机房实验
5、如果有的课程需要将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分成前后两个单位时间集中上课,即先将课程理论部分集中上完,然后再将实验部分集中上完;这种情况下就需对课程进行拆分。
例如,“物流管理”这门课在教学计划中的周课时是3.00.0,但这门课需要分成前14周上理论课,后2周集中上实践课,那么这门课在录入教学计划时进行如下操作:
     将该门课拆分成《物流管理》和《物流管理实践》两门。
     录入《物流管理》这门课,周课时为3.00.0,起止周为0114
     再录入《物流管理实践》这门课,周课时为3.00.0,起止周为1516
6、如果有的课程需要分专题、多教师上课,请事先与各任课教师确认周课时与起止周,然后再按实际上课方式录入教学计划。
例如:《审计与案例分析》这门课,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的周课时为6.0-0.0,总课时为96学时。后因这门课由两位任课教师担任,且有各自的课程专题,经系里确认课程被拆分为《审计与案例分析》和《审计与案例分析案例》两个部分来上,其中《审计与案例分析》周课时为4.0-0.0,起止周为03-18,总课时为64学时;《审计与案例分析案例》周课时为4.0-0.0,起止周为11-18周,总课时为32学时。这种情况下就是按照两门课程来录入,到教学任务表指定任课教师的时候就比较顺畅,否则计划没录好,指定任课教师的时候就需要返工。
7、如果有的课程只是由多名任课教师分阶段参与教学,上课地点周课时数等都没有变化,则只需添加一条教学计划。这种课程的多教师系统会默认一名主讲教师,后续成绩由主讲教师来录入。
8、对课程性质是系选修课的课程请在教学任务创建后将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名单添加到系统中。
9、学分录入时,有分多个学期上课的课程,课程学分必须按照学期进行拆分录入。
10、对于课程的考核方式也要向系主任确认无误后录入。
教务处    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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