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课程重新学习报名工作从即日开始,请通知本系本学期需要重新学习的同学做好重修报名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新学习对象:
1、2013级五年专、2014级2014-2015-2学期 、2015-2016-1学期以及2015级2015-2016-1学期期末考考试课成绩低于40分的学生(具体名单附后);
2、2015级转专业学生课程需要重新学习的。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期末考试课成绩低于40分的学生: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方式与查询成绩方式相同)进行重修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27日晚上22:00点,请有重修的同学抓紧时间报名。
2、15级转专业的同学无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请直接到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显眼处标注“转专业重修”字样,将表填妥并签署系部意见后于2016年3月28日16:30前交到教务处,申请重修。
3、教务处暂定第八周星期一(2016年4月11日)起学生可跟班听课(届时公布学生重新学习跟班情况)。
三、相关注意事项:
1、重修课程上课时间若与本学期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请到学校首页—机构设置中的教务处网站,在“下载中心”下载“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并在表格显眼处标注“自主重修”字样,将表填妥并签署系部意见后,到教务处申请以自修为主的重修类型。
2、13级需要重修的同学本学期不跟班重修,届时参与2016年6月的毕业挂科补考,以挂补成绩作为重修成绩。
3、请需要课程重新学习的同学们务必认真阅读网上重修报名流程,做好重修报名工作。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