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院教务〔2017〕6号
关于同意谢容等六位同学休学的通知
各系(部):
谢容等六位同学本人提出休学申请,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例,同意谢容等六位同学休学壹年。休学期限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至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止。休学期满应向学院申请复学,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谢容,女, 学号:162****027,工商管理系16连锁经营管理班学生。该同学因心理疾病提出休学申请。
赵雨洁,女, 学号:151*****247,工商管理系15物业管理班学生。该同学因参加工作实践提出休学申请。
林思彬,男,学号:162****025,新闻传播系16传播与策划班学生。该同学因自身原因提出休学申请。
刘永燕,女,学号:143****123,商业美术系 16服装与服饰设计1班学生。该同学因参加工作实践提出休学申请。
刘成文,男,学号:162****031,商业美术系16环境艺术设计班学生。该同学因自费出国留学提出休学申请。
陈超,男,学号:162****009,商业美术系16环境艺术设计班学生。该同学因参加工作实践提出休学申请。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