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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专科新生转专业相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6-11-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福建商学院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见学生管理手册教学培养篇)(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2016级专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专业的申请时间:1129- 126日。请满足转专业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所在系的系主任签字后将申请表交给拟转入系的系秘书。《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可向班级所在系的系秘书领取,也可上校园网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二、本次转专业的申请对象:16级专科新生。转专业的原则、程序及后续工作见“办法”。对于本次转专业的原则及条件特别提醒如下:

1、为加强和保护基础性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土建类、电子信息类、轻纺食品类等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财经、公共事业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实际招生数的5%。请各系准确把握转入、转出的名额。

2、高职招考(春季招生)中面向中职学校招收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当年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同一大类专业;高职招考(春季招生)中面向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当年高职招考(春季招生)有面向高中生招生的专业。

3、艺术类专业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也不能转入艺术类专业。

4、五年专的、保留入学资格的、保留学籍的、休学期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5、工业工程专业(闽台合作班)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三、转专业申请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福建商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考核办法及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同学本学期公共基础课的考核成绩均要求达60分(及格)以上,否则不予转出。

五、《2016级各专科专业转专业考核方案及接收名额》(见附件3)。

六、本次转专业的考核时间:暂定于1220日(第17周周二)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七、经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原则上必须到新专业就读,不再变动,请申请转专业的同学慎重考虑后再申请转专业。

附件:1.《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转专业考核流程》(校园网教务处下载中心可查看)

3.2016级各专科专业转专业考核方案及接收名额》


                        教务处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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