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程的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教务处工作进度安排和《福建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闽商院发〔2017〕28号)相关规定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开课设置
1.课程类别:为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校公选课教学资源,提高学校素养教育和通识教育水平,下学期公共选修的开课类别归纳为以下四类:人文社科与文化传承、自然科学与数学、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创新创业教育,请有开课意向的教师按类别申请。
2.课程人数设置:语言类课程选修人数控制在30-50人之间;公共选修课人数控制在100-150人之间;高职职业延展课人数控制在50-100人之间。
3.学分及单个教师开课门数:每门课程可为30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任课教师可申报多门公共选修课,但每人每学期开课不得超过两门(班)。
4.开课校区及上课时段:下学期公选课开课校区为连江校区和马尾校区,鼓楼校区不开设;上课时段为周二、周三晚上九、十节。任课教师可住校,也可自驾。若需申请夜间住宿,请在征集表中备注,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住宿。
二、工作进度安排
1.教师开课申请:时间从2019年1月2日-8日,开课教师填写《福建商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开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系秘书。系秘书汇总《福建商学院公选课开课征集表》(附件2)于2019年1月9日交至教务处卜新宇老师。
2.学生选课时间: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间(2月21-26日),选课流程届时另行通知。
3.教务处开课: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3周开始上课。
4.公选课考核:任课教师根据课时安排随堂完成考核。
5.公选课成绩及材料归档:公选课授课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和相关资料归档。
三、工作要求
1.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一般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2年以上教学经历),并对该课程的学科领域有专门研究,有较强的责任心。所学专业应与申请开设的公选课对口,若不对口,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后方可任课。
2.申请开设的公选课程应具备教学大纲、教材或自编讲义、课件、参考书等。任课教师根据学时完成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的编制,报教研室及教务处审批并存档。
3.任课教师应自觉加强课堂组织纪律和学生考勤,保证授课质量。
4.公选课成绩经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一式两份,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存档。
四、其他
校级公选课工作量纳入日常教学工作量。
附件:1、《福建商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福建商学院2018-2019-2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征集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
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
商院教务〔2018〕181号附件1
福建商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开课单位: 开课学期:201 ~201 学年 第 学期
课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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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白教务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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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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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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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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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与文化传承 □自然科学与数学 □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 □创新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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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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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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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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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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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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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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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讲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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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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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此栏不够,可另行附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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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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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另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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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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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另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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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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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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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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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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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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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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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内容另纸打印。
2.送交本表时要求附带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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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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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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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1 年 月 日
商院教务〔2018〕181号附件2
福建商学院2018-2019-2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征集表
教学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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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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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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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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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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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容纳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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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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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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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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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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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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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管理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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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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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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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发与营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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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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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9、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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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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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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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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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商文化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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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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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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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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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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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9、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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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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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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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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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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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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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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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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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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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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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教室类型”请填多媒体、机房、语音室三种类型之一;
2、开课时间为:周二、周三晚上九、十节;
3、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汇总该表后于2019年1月9日15:00前将纸质和电子档交教务处卜新宇老师处,邮箱6132550@qq.com;
4、各教师除报送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外还需编制课程进度表和课程大纲,报教研室及教务处审批并存档;
5、课程分类为四类:人文社科与文化传承、自然科学与数学、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创新创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