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30号)(附件1)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8〕7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结项工作,对2015年、2016年立项的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项目(见附件3)进行结项审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包括是否按照申报书的建设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进度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预期成效的完成及实现情况。
二、审核方式及要求
1.各项目组根据要求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及《2018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并整理相关成果材料,材料要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教务处将组织项目成果汇报会,由校外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审核,请各项目组提前做好汇报准备工作并做好汇报PPT,每个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和取消立项(由于立项的几个项目均为2015年立项项目,已达最长执行期3年的期限,不可申请延期,本次审核结果不设暂缓通过、不通过,未通过审核的即取消立项)。审核结束后将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发放结项证明。
联系人:许碧娟 电 话:26298325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12月4日
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