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AI平台优化引流服务项目公开询价,诚邀有实力、有信誉、供货能力强和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福建商学院负责对该项目的资金担保、结算。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AI平台优化引流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福建商学院招生办
(三)预算金额:3.6万
二、服务内容
基于国内Top6主流AI大模型(豆包、腾讯元宝、通义千问、文心一言、DeepSeek、Kimi),进行现状诊断与关键词策略、AI平台优化内容生产、全媒体多渠道分发实现引流,以达到优化现状分析,收录表现优异,平台“A类”评级。
三、供应商应具有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需具备服务高校的同类项目案例(需提供签订的协议及服务报告截图)。
四、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地点、评标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上午12时
(二)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教务处103室
(三)评标方式:由我校招生办采购小组根据本公告要求进行企业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最低价中标方式确认中标方,中标结果以公告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诚信楼教务处105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0591-20290052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企业业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