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各教学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教学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本学期第3-4周。
教务处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教务处重点检查全校教学秩序,包括课表安排情况、教师到位情况(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等)、教学材料是否完善合规(重点检查人培方案、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进度表、教案、试卷归档,其中教案至少提前准备两周)、教材发放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等,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各系(部)教学检查工作由系(部)负责安排。主要检查本学期系(部)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情况、期初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和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
(1)检查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制订,要求结合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实际合理地制订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检查期初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包括:①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②教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着重检查本科教学大纲是否完善;③教师到位情况、学生注册到课情况;④实验实训设备准备情况;⑤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执行的严肃性,教学过程与教学任务、课表执行的一致性;教案与教学大纲的对应性;⑥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
(3)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检查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分析与检查、考核文件归档等是否按《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三、检查方式
校系两级分别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教务处通过现场巡视、随堂听课、阅看材料、抽调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各系(部)制定本系(部)检查计划,针对期初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常规开展全面自查。
四、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措施,有计划、有组织地完成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好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以便推广;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须专题研究,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落实,确保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系(部)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相应教学档案、试卷等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在10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郭竞 联系电话:26295107
教务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