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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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9-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系(院)、部、处室:
2018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8〕3号)及《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教体〔2018〕1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请各相关处室、系部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和实践活动。现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文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16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
本次活动宣传由宣传部教务处、团委、人文系配合协作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网站、宣传栏的宣传作用,介绍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义,同时在各校区悬挂醒目的推普周宣传标语,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扩大推普宣传的影响。
(二)丰富载体,扎实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1.各院系组织师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具体活动项目由人文系、团委牵头组织,各系部处室配合协作开展。
推荐活动项目
(1)学生普通话大赛
(2)演讲\辩论
(3)诗歌诵读会
相关系部、处室可根据推荐活动项目开展活动也可以自行设计开展活动,并于9月6日下午3点前具体活动方案报送教务处,活动结束及时总结推普周活动成效并10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照片)报送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许碧娟
电话:26258325
邮箱:657881802@qq.com
 

 
                                     教务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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