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7号)(附件1)精神,现就申报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两个(全校)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培养方向清晰,开展协同育人或产业学院改革。“双一流”建设高校要优先立项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应用型高校要优先立项参与“转型”项目的专业。
(二)专业管理规范,对接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对接国家标准的人才培养方案。近三年无教学安全事故。校内同代码多点办学的专业、专升本专业、无“H”代码的合作办学专业,只能以一个代码合并申报,数据合并失实的,取消该代码所有办学点的认定资格。
(三)教学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有3类以上省级及以上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专业、教学类奖励或支持项目。
(四)专业团队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和核心课程教师符合专业设置要求,一个专业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负责专业不超过2个。教学团队和基层教研组织建设措施有力,对师德师风或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五)专业质量保障有力,综合实力排名居全省同类专业前50%。
(六)申报时有一届以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于全校平均水平。近三年获得国家级专业建设、教学类奖励或支持的专业可不受此限。
三、申报材料
(一)各二级学院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二级学院申报公函;
2. 2019年省级一流专业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见附件1);
3.省级一流专业信息采集表(一专业一表,见附件1);
4.申报省级一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本年度达不到条件的专业,填报附件2;
(二)报送时间
1.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6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26298337
教务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