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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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修订)2019级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6-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教学单位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根本保障,也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安排教学任务、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为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现将2019级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人员进行研讨学习,将立德树人、实践教学等方面的精神及要求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中。
2.各二级学院要在前期安排调研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制订(修订)2019级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见附件1),参考《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征求意见稿)》,将调研结果落实到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中,侧重专业培养目标、职业面向、培养规格、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修订。
3.参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程序要求,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由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统领,分管教学领导具体负责,发动广大教师共同参与,发挥教研室的作用,认真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讨论,跨单位课程负责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必须从专科课程库(附件2)中选取,各类课程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应与课程库一致,不得随意增减各类课程学分、学时。
2.各专业要统筹安排各门课程学期安排,均衡各学期的学习量,不得随意更改公共基础课的开课学期(见指导意见),不得随意删减其他单位开设的课程。
3.培养方案中有新增课程的(课程库中没有或课程库有相同课程名称但详细信息不一致的为新增课程),应填写《XXX专业培养方案中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专科)》(附件3),相关教学单位提出课程归属意见,其中归属为外单位的课程需提前与外单位沟通协调并经其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交教务处研究后最终确定课程归属。
4.课程命名要规范,避免语义混乱、代码冗余。课程名称后附数字表示课程学期跨度,如《经济应用数学基础(一)》《经济应用数学基础(二)》《经济应用数学基础(三)》代表课程分三个学期完成;对教学要求相同的同一课程,要统一名称、统一学分、统一学时,对有不同教学要求的同一课程,应在名称后加A、B、C以示区别,如《公共英语A》《公共英语B》代表课程难度等级,A级最难,B级次之,以此类推;专项实训应有明确的课程名称,课程名称应体现实训内容ERP沙盘模拟实训》《商务礼仪实训
四、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6月17日前将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电子版提交教研教改科。
2.教务处6月24日前将形式审查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3.各教学单位6月28日前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和《专业培养方案中新增课程信息汇总表(专科)》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研教改科,要求教学单位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骑缝)。
联系人:许碧娟    联系方式:657881802      26298337@qq.com
 

 
 
 
教务处
2019年6月4
 
 
 
 
 
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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