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下发< 福建商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闽商院发〔2017〕66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我校拟对担任本科教学的主讲教师进行资格认定。现就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福建商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任课资格申请表》(附件2),报课程归属单位。
(二)审批
课程归属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职称、岗前培训等情况,一般应组织拟任教师进行试讲(讲师及以下职称)或者说课,结合听课等形式考核,由教研室确定拟定人选。同时课程归属单位应成立本科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对教研室上报的拟定人选进行审批。
(三)备案
各教学单位审批确认主讲教师并将福建商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任课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二、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于6月5日前报送至邮箱523510546@qq.com,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联系人:林一萍
联系方式:26298337
附件:
教务处 人事处
2019年5月27日
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