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下发的2019-2020-2教学任务通知书,严格按照《福建商学院课表编排及运行管理办法》(商院教务〔2019〕100号)中规定要求进行任务安排及排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共计20周,其中独立实践课程(或集中实践课程)机动安排于17-19周,20周为考试周。
二、各项工作进度安排
(一)教学任务安排(2019年12月5日-12月13日)
1.各教学单位须对照教学任务通知书(含实践教学任务)(附件1)确认课程总学时数、周课时数、课程所对应的专业班级,并落实教学任务安排情况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务系统内教学任务录入工作。
2.录入要求:
(1)起止周录入要求:
①理论教学课程:1-16周(人培方案有特殊标注起止周课程除外)。
②独立实践课程(或集中实践课程):独立实践课程(或集中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同时排课,请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好各专业、班级的实践教学计划。部分实践课程因专业特点或实践场地受限不能集中在17-19周排课的,可将实践课程穿插在1-16周内安排,并请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录入起止周数,按各专业、班级汇总,填写《统计独立实践课程(或集中实践课程)穿插安排情况》(附件2)。
(2)专业课程(选修)录入要求:
①专业课程(选修)开课部门和选课学生为同一单位时,告知相关教研室课程名单及选课人数进行教学任务安排;安排任务后由教学秘书将选课学生名单维护进系统。
②专业课程(选修)开课部门和选课学生不是同一单位时,由选课学生所在学院向开课单位提供课程名单及选课人数进行教学任务安排;任务安排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将选课学生名单维护进系统。2019-2020-2专业课程(选修)课程教学任务(课程名单和选课人数)(附件3)。
(3)截止时间前未能确定任课教师的课程录入要求:单门课程教学任务少于3条记录由系统自动生成教师;单门课程多条教学任务(比如公共英语1)的以XXX学院外聘1、XXX学院外聘2方式录入。
3. 各单位需按教学班统计下学期教师理论教学小于等于8和大于等于15周课时的名单。《统计教师理论周课时-课时小于等于8和大于等于15(按教学班)》(附件4)。
4.其余录入要点请参见《教学任务录入及打印操作说明》(附件5)。
(二)排课工作(2019年12月16日-12月27日)
1.公共基础课程排课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由教务处统一排课。
2.其余课程排课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7日,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进行排课。
3. 独立实践课程(或集中实践课程)排课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由开课单位根据计划按照实践教学安排课表模板(附件6)进行排课。
4.各教学单位教学场地的使用权限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为保证多媒体教室、实践场地等教学资源条件使用的合理和高效率,各教学单位应着眼于全校大局,根据教学所需、上课班级学生人数统筹合理安排。
(三)课表查询(预计2020年1月11日-1月17日)
课表排定公布后,如非安排不当,一般不予以调整。具体查询届时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三、材料上报
2.2019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按实践教学任务排序好对应实践课表发送至教务处卜新宇处进行审核。
附件:
教务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