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商院教务〔2018〕75号)规定,现将2020级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的2020级专科新生。
二、转专业限制的几种类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和《福建商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转专业的限制类型有:
1.高职招考(春季招生)中面向中职学校招收的学生(春季中职),只能申请转入当年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同一大类专业。(详见附件1)
2.艺术类专业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也不能转入艺术类专业。
3.闽台合作班(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中加、国际金融中德)的学生只能在合作班内互转,不能转入非合作办学的专业。
4.经转学进入我校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5.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者或应作退学处理和开除学籍处分的。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9日- 12月11日。
四、各专业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及考核要求
详见附件2。
五、转专业流程
转专业流程见《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图》(附件3)。满足转专业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报名时间内填写《福建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并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各学院将拟同意转出学生的审核表转送申请转入学院的教学秘书处。同时上交《福建商学院各学院转专业(转出)名单汇总表》(附件5)至教务处。
转专业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名单及学生本人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并上交《福建商学院各学院转专业(转入)名单汇总表》(附件6)及公示结果报告。
六、转专业考核时间
本次转专业考核时间暂定:第17周(12月28-12月31日)。具体考核安排届时另行通知,请留意教务处网站转专业相关信息。
七、其他
1、经转专业考核通过者原则上必须到新专业就读,不再变动,请申请转专业的同学慎重考虑后再申请转专业。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籍管理、毕业、学位授予等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未修课程需补修。
附件:
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
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