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训、实习管理工作,现将经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通过的《福建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训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训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教务处
20
20
年
10
月
6
日
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20
20
年
10
月
6
日
附件:
福建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训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根据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0〕16号)的要求,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实训、实习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践教学计划和疫情防控实际加强学生实训、实习管理,合理确定时间、形式、地点和考核办法,由学院统一组织,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加强与实训、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健全完善校企联防联控机制,既要满足学生的实训实习需求,又要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管控,强化落实
各学院要提高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对实习实践进行分类管控、制定科学预案、做好宣传教育、加强各方联动联防、健全完善“点对点”协作机制。
1.建立学院实训实习管理体系。
成立由二级学院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实训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实训实习管理工作方案,由辅导员、指导教师、企业单位指导人员组成联动小组,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扎实有效推进我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实训实习管理工作的实施。
指定专人负责实训实习学生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管理工作,认真汇总掌握学院在岗实训实习人数、地点、住宿和健康状况。
2.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
二级学院应根据实训实习类型(包含专业综合实训、认识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分形式(集中和分散),按区域合理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预案。
(1)对校企合作专业需集中外出至企业方指定地点开展实训实习活动的,原则上不安排至福州市以外地域。二级学院需细化实训实习带队人员名单,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责任,积极与企业单位对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①学校至企业当日往返。企业单位应加强内部环境安全防护管理,避免不必要的外来人员流动,若有出现身体不适的员工应避免接触我校师生。往返路程应采用独立用车,点对点运送师生,车上佩戴好口罩避免不必要交谈。
②长时间集中在企业实训实习的。二级学院要做好与企业对接,集中住宿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学校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对实训实习学生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常规疫情监测,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与企业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要加强与带队教师和企业负责人的联系,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带队教师要建立名册,每日检测学生身体状况,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安排随同住宿带队教师的,要积极协调企业单位代为妥善管理,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2)对经学院批准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要求严格服从当地及企业单位疫情防控安排。实行在岗实习学生日报制度,在线上报在岗学生实习地点和健康状况。
①在学校住宿者。应特别关注从实习单位返回学校的学生轨迹,叮嘱做好自我防疫措施并密切跟踪,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第一时间掌握健康状况。
②在校外住宿者。叮嘱做好居家卫生防控及上下班途中做好防疫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如有出省需求的学生应如实向所在学院报备。在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住宿者如有需要返校的,省内范围学生入校需提供近14天活动轨迹;有出省的学生除提供近14天活动轨迹外,还需按我校防疫防控要求提供近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三、做好实习实训学生的心理疏导
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实习实训学生、指导老师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及防控措施。要科学完善考核评价方案,充分考虑常态化防控疫情需要,消除学生的焦虑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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