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教学质量月”活动管理办法》《福建商学院课堂改革与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第一年)》相关规定,学校将于2024年5月6日(周一)起开展为期四周(第 11周-第14周)“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为契机,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任务,开展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整顿、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推进课堂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专任教师磨课、深化数智化教学改革创新、说专业、说课程等活动,解决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体系建设的问题。同时,充分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形成规范科学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系。
二、专项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教研活动
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为重点,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教研活动,围绕课程建设、专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对课程建设、教学大纲进行梳理;教研室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对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中期优化调整;学院对专业(学科)建设进行科学论证,逐步优化专业结构。各教学单位应做好集中教研活动的开展计划,并做好活动的记录和材料的收集。
(二)开展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整顿
持续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力度和规章执行力度,严管、严抓教学秩序,全面提升学生课堂出勤率、听课率、教材使用率。本次“教学质量月”期间,校督导将在听课过程中对教师课堂授课、教师授课所携带教学材料及学生课堂出勤、学风情况、课堂教材到位率情况进行抽查,并由校督导组统一公布检查情况数据。各学院应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教学管理过程进行全面检查。
(三)开展专任教师磨课,深化数智化教学改革创新活动
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推进第一批数智化教学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商院教务〔2024〕9号)要求,开展专任教师磨课,深化数智化教学改革创新活动。鼓励教师以磨课的形式开展数智化教学改革创新活动,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和水平。教师应主动提升数智化意识,从而落实“推进课堂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磨课中进行课程设计重构,建立课前-课中-课后有效衔接。推行课堂教学目标设定、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过程设计,采用任务驱动式、讨论式、情景式教学方法,优化课程教学设计、强化教学实施目标,引导学生在接受教育、参与教学中,主动学习、深入学习、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学习成效。
第一批数智化教学示范建设课程将于本学期结束前进行教学成果展示。教务处将陆续公布数智化教学成果展示具体安排,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参与分享,促进教师之间交流与学习。
(四)举行“说专业”“说课程”活动
以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为契机,结合教学质量月活动,开展“说专业”“说课程”活动,推进OBE理念在课堂层面的落地生根。依据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及专业学生所要达到的毕业要求,说毕业要求支撑、课程定位目标、课程内容设计、思政元素设计、教学方法创新、课程考核改革、达成评价效果、课程团队建设等,进一步明确知识、能力、素质层面在课程中的落地情况,突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课程考核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实现课程教学对课程目标达成的支撑。
(五)推进课程思政典型引领示范
推进课程思政典型引领示范,创新课程思政教学路径,以学生为主体,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过程中,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各学院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案例观摩活动,将典型案例拍摄成教学资源并进行推广。
(六)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商院教务〔2023〕34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建立论文必检、免检名单台账,加强过程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七)规范完善实践教学
为继续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升实践教学质量,将实践教学质量提升计划落到实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于实践教学周深入集中性实践教学课堂听课并查阅实践教学材料。根据《福建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办法》开展实践实验课程认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教学质量月期间各专项活动具体要求将分别由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根据工作开展进度另行发文通知。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项活动提前开展教学材料的自查、自纠、整改。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福建商学院“教学质量月”活动管理办法》和本学期“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主要内容,制订相应的实施措施,并于2024年5月6日(周一)前提交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的集中教研活动的开展计划,6月7日(周五)前完成“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内容应包括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措施等)并存档备查。
教务处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教务处 郑老师 电话:26299235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王老师 电话:2629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