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晓婷同学退学的公告
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三十八条)相关条例, 刘晓婷同学因出国学习,未到校办理手续,拟对刘晓婷同学按自动退学处理。名单如下:
刘晓婷,女,学号:201710510337,工商管理学院2018物流管理4班学生。
请以上同学于公告期内回校办理相关退学手续。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上述公告内容。公告期: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联系人:教务处 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26299235。
教务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