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各教学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教学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全方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需制定本单位检查计划,针对期初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常规开展全面自查。主要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期初教学准备、执行和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各教学单位须召开期初教学工作会议,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际合理地布置本学期教学工作。
2.本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
(1)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情况。
(2)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执行的严肃性,教学过程与教学任务、课表执行的一致性;教案与教学大纲的对应性。
(3)教师到位情况、学生注册、报到和到课情况。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
(4)实验设备准备情况和本学期实验、实践课程安排情况。
(5)2024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情况,重点落实学生到校企合作实践基地的实习情况,并按照不低于实习生总数25%标准安排走访;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
(6)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各基层教学组织应有计划的开展专业、课程建设及相关教研教改工作。落实外聘和行政兼课教师须参与必要的教研活动事宜,并做好相关教研工作台账记录。
3.课堂教材到位率督查
为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主要责任人,应督促学生携带教材。任课教师须以订购的教材为主开展教学,提高课堂教材到位率、利用率。任课教师于第二周课后填写《课堂教材到位率情况表》(附件1)并由学院统一汇总后纸质签字盖章于3月13日交教务处。
4.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
(1)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情况、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分析与检查、考核文件归档等是否按《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试卷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标准执行。
(2)上学期各项教学常规材料的归档情况,加强外聘和行政兼课教师的教学材料检查。外聘教学材料归档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外聘教师教学材料要求的通知》执行。
(3)2023年课程教学档案归档情况,归档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执行。
(4)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档案归档情况,建设、归档标准按照《关于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建设的通知》执行。
(二)校级重点抽查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通过现场巡视、随堂听课、阅看材料、抽调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教务处重点抽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期初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课堂教材到位率督查;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重点抽查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二、检查时间
1.各教学单位自查:本学期第2周至第3周(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5日)。
2.校级抽查:本学期第5周至第6周(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3日),具体抽查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在检查过程中应认真总结好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以便推广;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须专题研究,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落实,确保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教学单位应通知本单位教师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要求,上课时必须携带教材、教案(至少应备有两周教学内容的教案)、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表、课件进教室。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表表须在3月8日(第二周周五)之前上交各教学单位存档。
3.各教学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并于3月22日前完成附件2-5的填写,并自行存档以备抽查。
附件:1.课堂教材到位率情况表
2.教学单位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模板)
3.教学单位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模板)
4.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2023-2024-02)
5.教学常规资料归档情况自查表(2023-2024-02)
教务处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2月27日
教务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6299235,邮箱:583514166@qq.com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6292966,邮箱:2864804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