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辅部门:
人才培养类项目库项目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过科学规范的论证和评审后择优选取的,对人才培养产生效益的项目。为加强对专项项目的管理,充分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与年度预算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相衔接,根据《福建商学院人才培养类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文〔2022〕40号,附件1),现就开展2023年人才培养类项目入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申报要以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创建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为总目标,各单位(部门)应该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阶段发展目标和各单位(部门)未来两年工作计划,围绕本单位(部门)教学工作任务、职责和发展目标,按照轻重缓急做好申报工作。
二、建设范围
人才培养类项目聚焦规划期内本单位(部门)人才培养的重大改革与重要项目,主要包括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专业课程建设项目、教师教学发展建设项目、教学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等六大类。
三、项目评审程序
(一)教学单位根据学校重点建设方向和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组织项目组调研论证。
(二)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审核项目是否符合人才培养类项目要求。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库入库进行评审。重点对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及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意见分为“通过”、“不通过”等两种结论,并对“通过”项目根据其轻重缓急、预期效益大小及受益影响范围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项目安排的先后顺序。
(四)教务处将通过名单择优排序提交工作小组审议。审议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列入项目库储备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重点建设方向和发展规划,结合前期项目征集摸底及调研论证情况,填写《福建商学院项目建议立项书》(见附件2),并于10月6日前提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二)教务处形式审核后,经审核符合人才培养类项目要求的项目,由各单位(部门)组织项目组填写《福建商学院人才培养类发展经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明确年度资金预算、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三)申报项目应经各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教辅部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项目轻重缓急、预期效益及受益影响范围等综合因素确定项目安排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各申报单位应于10月16日左右将申请书(一式五份)、申报汇总表及党政联席会(教辅部门会议)会议纪要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各单位(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福建商学院人才培养类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联系人:许碧娟 电话:26298337
教务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