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各教学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教学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各教学单位全方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需制定本单位检查计划,针对期初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常规开展全面自查。主要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期初教学准备、执行和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各教学单位须召开期初教学工作会议,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际合理地布置本学期教学工作。
2.本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
(1)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 的准备情况。
(2)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执行的严肃性,教学过程与教学任务、课表执行的一致性;教案与教学大纲的对应性。
(3)教师到位情况、学生注册、报到和到课情况;课表、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情况;学生教材的到位情况。
(4)实验设备准备情况和本学期实验、实践课程安排情况。
(5)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选题情况。
(6)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各基层教学组织应有计划的开展专业、课程建设及相关教研教改工作。落实外聘教师须参与必要的教研活动事宜,并做好相关教研工作台账记录。
3.上学期期末工作完成情况
(1)根据《关于规范外聘教师教学材料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外聘教师的教学材料检查。
(2)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检查上学期各项教学常规材料的归档情况。
(3)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档案归档情况,建设、归档标准按照《关于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建设的通知》执行。
(二)校级重点抽查
教务处将通过现场巡视、随堂听课、阅看材料、抽调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抽查教学材料规范(含教学大纲汇编、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表、教案等)、外聘教师的教学材料归档、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等,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二、检查时间
1.各教学单位自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4日。
2.校级抽查: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8日,具体抽查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在检查过程中应认真总结好的教学和管理经验,以便推广;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须专题研究,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落实,确保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教学单位应通知本单位教师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要求,上课时必须携带教材、教案(至少应备有两周教学内容的教案)、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表、课件进教室。学期授课进度计划表须在9月1日(预备周周五)之前上交各教学单位存档。
3.各教学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并于9月22日前将本次检查所要求填写的材料(附件1-4)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教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教务处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