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各教辅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专业及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院教务〔2023〕2号)文件精神,经二级学院推荐、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流程,最终确定校级应用型本科专业群建设项目5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各项目应以《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专业及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申报书确定的任务为依据,合理安排分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管理与考核
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2023-2025年),每个项目给予 30 万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经费开支,参照预算编制说明(见附件2)填写经费预算表(见附件3),于2023年5月1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各项目组应按项目进程安排落实任务,及时总结阶段成果,项目在建设期满将安排结项验收。
附件:1.2023年应用型本科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教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3.教改项目经费预算表及承诺书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